招商政策
Policy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福建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17〕22号)精神,培育厦门生物医药与健康千亿产业,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和需求导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政府引导、资源整合、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方式,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营造推动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产业生态,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龙头企业和重点创新产品,形成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
(一)战略发展目标。至2020年,实现“1111”的发展目标,即建成1个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10个支撑产业的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100个亿元重点企业、发展1000亿的产业规模,形成具有对台特色的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
(二)企业发展目标。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龙头骨干企业,至2020年产值10亿元以上5家,上市企业达到12家。
三、发展方向与重点
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生物农业、海洋生物、生物服务、功能性食品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化妆品等护理产品、健康器材、健康服务、医药电子商务等十个方向,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发展:
(一)生物医药
发展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中药和天然药物、新型制剂和创新化学药,布局生物治疗前沿技术。
1.发展疫苗、蛋白和多肽类药物、抗体药物以及微生态制剂等生物制品,重点加快宫颈癌疫苗、尖锐湿疣疫苗、长效生长激素、长效促红细胞生成素等重大产品的上市/产业化以及神经生长因子等产品的改进。
2.打造国内领先的诊断产品基地,推动诊断试剂和仪器一体化发展,重点发展精准诊断试剂、分子诊断试剂、POCT产品、微流控芯片、自动化诊断设备等。
3.支持原研药、首仿原研药、药物新剂型的研发。
4.探索布局细胞治疗、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病毒治疗等生物治疗前沿技术。
5.加强天然药用生物资源的挖掘,发展中药和天然药物,推动中药新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的开发和现有品种的二次开发。
(二)生物制造
利用基因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等生物工程技术,发展发酵产品和天然生物提取物。重点通过发酵工程和新型提取工艺开展氨基酸、维生素、脂肪酸、多糖等多种高附加值的药用/食用的发酵产品和天然生物提取物。
(三)海洋生物
发挥厦门在海洋生物方面的资源和创新优势,围绕海洋药物和生物材料、海洋保健品和化妆品、海洋生物育种和生物制品,培育海洋生物创新基地。
发展海洋生物毒素、抗生素、多糖、多肽、脂类等海洋药物和海洋生物材料,同时利用现代化的提取、发酵工艺,生产高附加值的海洋生物活性物质。重点推进治疗关节损伤的氨糖等海洋新药,开发高附加值的DHA藻油、虾青素、胶原蛋白等海洋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研发、产业化和升级改造。
(四)生物服务
发展融合生物技术与现代服务业的覆盖研发、生产、服务供给等全流程的高品质生物服务业,重点发展医药研发外包服务(CRO)和公共技术服务。
发展符合国家规范的高水平的药物评价(有效性、安全性、等效性等)、药物筛选、剂型改造、中试放大等服务。发展基因测序、分析测试、生物信息、临床试验、实验动物等专业技术服务。
(五)功能性食品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针对大健康需求,突出保健、营养、安全等健康元素,打造功能性食品产业链。重点开发具备辅助降血脂、降血糖、降血压、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
加强对功能性食品新功能、新原料的研究与开发,加强推进功能性食品的上市后再评价,支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
(六)化妆品等护理产品
利用生物医药技术、中医药理论技术开发创新原料,引进国际领先性技术与设备,进行配方体系研究、质量标准研究及产品安全性、稳定性与功效性的评估;整合中草药资源、海洋资源、高端工业制造、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等领域,制造高端性、定制性、特色性的护理产品;打造具备厦门特色的美容护肤产品体系。
(七)健康服务
利用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期,促进生物技术、医药健康技术、信息技术的交叉融合,在健康管理、健康高技术、远程医疗、中医药养生等方面创新健康服务新模式。
1.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健康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数字化可穿戴设备等先进产品,发展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评估、生活干预等个性化健康管理和生活管家等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
2.建设体检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借鉴台湾健康服务业的先进经营理念,提供高水平的个性化检测服务,打造健康服务业。
3.利用厦门的远程医疗系统技术优势,在临床专家会诊、医疗技术支援、远程医学诊断等方面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优质资源普惠共享。
(八)医药电子商务
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做大做强医药电子商务,打造海西医药电子商务中心。支持医药产品交易和医药产业原料设备的进出口,打通研发、制造、流通、服务等产业全链条。通过信息技术服务为医药企业降低成本并扩大市场,促进药械交易信息透明化,构建跨境供应链服务体系,推进海内外药械流通与技术交流,扩大医药进出口市场交易。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产业基础,建设专业园区与平台
1.以生物医药港为基础,大力建设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基地,促进科研创新成果的转化,积极推进产业化。支持生物医药港建设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双百人才科技产业孵化器及科技创新苗圃、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用于研发中试的GMP公共平台等。加强园区配套建设,支持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驻厦门生物医药港工作站,建立创新社区。支持我市与台湾联合开展创新研发,积极承接台湾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转移。
责任单位:海沧区政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积极创建国家级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级海峡生物医药协同创新中心,增强厦门的创新成果、优秀人才等创新要素的源头供给能力。
责任单位:海沧区政府、市科技局
3.在海洋创新药物、化学药、抗体药物、蛋白和多肽药物、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功能性食品等方向建设和强化一批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争取培育国家级平台,对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且与厦门产业紧密相关的重大专项与平台项目,给予地方财政配套支持,以创新驱动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沧区政府、市财政局
(二)强化技术支撑,支持技术创新与产业化
1.推动一批重点技术创新。加强前沿技术和行业关键技术创新,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和交叉融合趋势。发展合成生物学技术、组学技术、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行业平台技术以及抗体工程、干细胞、生物治疗、组织工程等行业前沿技术。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支持一批重点产业化项目。筛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产品竞争优势明显的重点项目,对处于产业化前期或初期的项目给予一定规模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主要面向基因工程疫苗、治疗性抗体药物、长效性蛋白质药物、抗肿瘤药物、海洋活性药物、诊断试剂和仪器、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功能性食品、高端化妆品、健康器材等领域。重点支持宫颈癌疫苗、长效重组蛋白或多肽药物、脊柱和人工关节、鼠神经生长因子、肿瘤精准治疗相关检测试剂、出生缺陷类检测试剂、全自动集成式分子诊断系统、海洋生物多糖、铁皮石斛保健品、智能按摩椅等产业化项目。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海沧区政府
(三)推动国际化发展,促进产业科技招商引资引智
积极争取世界卫生组织生物药品监管亚太培训基地/合作中心落户厦门。充分发挥和挖掘创新优势和潜力,密切联系跟踪国内外龙头骨干企业,创新招商引资的模式,充分利用科技招商和资本招商等方式,围绕产业链,着力引进一批重点项目,加强产业补链、扩链和强链,做强做大产业规模。着力引进一批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争取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在厦建立生物医药技术中心、成果转化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厦门大学
(四)壮大骨干企业,实施小巨人战略
大力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I类新药产品或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产品,并进一步加快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小巨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政府
(五)完善产业链条,发展生物医药服务业
大力推进涵盖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认证、临床试验、注册审批、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咨询、科技金融、市场营销与销售和科技人力资源等的全链条科技服务业发展。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新创业“星创天地”等众创空间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综合配套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
(六)优化人才体系,强化人才支撑
在人才引进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双百计划”等政策引进领军型高端人才,加大对企业中层骨干人才的扶持力度,研究鼓励在厦高校毕业生留厦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强化激励保障;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本地高端人才的培养,鼓励在厦的高校和院所设置生物医药与健康有关专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设立在职学位授权点,举办开放式培训班;在人才交流方面,结合海沧台商投资区优势再造,推动两岸生技人才灵活交流往来,鼓励支持企业招聘台湾本科以上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联动
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同落实国家、省、市、区政策,加强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等政策的衔接,形成目标一致的合力。加强市、区两级政策协调,保证各级政策互相支持和配合。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
(二)加大扶持力度
落实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产业政策的有效供给。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研发费用补贴等创新资源优先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给予新纳入规上的生物医药企业一定程度的地方级财力奖励。加强项目储备,组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医药龙头企业通过上市、发债、新三板挂牌、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筹措发展资金,并在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通过政府引导资金,鼓励银行机构对生物医药与健康企业,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并提供科技担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积极帮助争取将本市生产药品、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帮助推荐性价比高、疗效确切的创新药物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帮助推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功能性食品纳入医保健康账户范畴。鼓励引进渠道商、医药电商及流通服务商,搭建具有专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流通销售公共平台。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