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Social responsibility当前,全市上下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当仁不让、志在必得,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是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应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助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01 争当文明形象示范者
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带头践行“八不”行为规范,自觉做到“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观光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02 争当文明创建引领者
积极开展洁净家园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周末、节假日,集中清理房前屋后的土头垃圾、乱涂乱画,捡拾绿化带、边角地带的垃圾杂物,解决背街小巷保洁不到位、生活杂物乱堆放等问题,整治“脏乱差”现象,维护整洁卫生的城乡生活环境。
03 争当文明行为倡导者
广泛开展文明宣导志愿服务,劝导纠正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礼让斑马线”、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深入长途汽车站、公园广场、商场超市、医院、政务大厅、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常态化劝导共享单车乱停放、禁烟区吸烟、乱丢垃圾、违规躺卧、不拴绳遛狗、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不按“一米线”标识排队等不文明行为。
请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迅速行动起来,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为厦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志愿力量,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