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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倒逼机构规避风险 LPR利率互换交易升温

发布时间: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量:3686

本周,银行间市场达成一批利率互换交易。不仅参与机构日渐增多,且互换期限向长端延伸。业内人士表示,通过LPR利率互换合约交易,可对冲资产负债基差风险,加强自身利率风险管理能力,预计后续会有更多机构参与到LPR利率互换市场。


8月20日,新版LPR报价首次亮相,1年期品种报4.25%,5年期以上品种报4.85%。“随着LPR在产品定价中的广泛运用,互换等衍生产品需求也在升温。”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


据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已经支持挂钩LPR1Y和LPR5Y的利率互换合约交易,最长期限30年期。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在一笔名义本金数额的基础上,相互交换具有不同性质的利率支付,即同种通货不同利率的利息交换。


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浙商银行当日就进行了梳理,结合实体企业需求,做好了充分准备。据了解,8月20日首次公布新的LPR当天,浙商银行完成了首笔挂钩LPR浮息贷款的投放,该笔3500万元的贷款投向一家民营企业,有效降低了企业约20基点的融资成本;次日达成首笔以LPR为基准的代客利率互换业务7700万元。


“该企业年初在浙商银行获得一笔固定利率贷款,通过一年期的利率互换业务,将贷款的固定利率转换成LPR加固定点差的浮动利率。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一年内如果LPR利率下降,融资成本将随之降低。值得一提的是,两笔业务从两家客户提出申请到最终落地,均只用了短短几个小时。”浙商银行金融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首笔挂钩LPR浮息贷款及利率互换业务的成功投放,是浙商银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的体现。对于实体企业来说,在利率市场化形势下,可获得降低融资成本的机会,并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管理了自身利率风险。对于银行而言,则进一步丰富了综合服务客户的手段,并为优化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应对利率市场化积累了经验。


交通银行选择在长端利率进行突破,8月21日达成了首笔挂钩5年以上LPR的5年期利率互换交易,推动LPR5Y的互换期限向长端延伸,进一步完善了互换利率期限结构。此外,交通银行与其客户企业开展了挂钩1年期LPR利率基准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代客交易,帮助客户将1年期的固定利率贷款转换为基于1年期LPR利率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助力市场利率与贷款利率之间的传导。


从上述两家银行利率互换策略来看,主要是缓解了客户的固定利率风险。“这说明有些机构对于LPR未来走低有一定预期,尽管此次改革更侧重传导机制,而非降息。”一位资深金融业人士向记者表示。


在鲁政委看来,利率互换的选择是根据参与主体的利率判断和需求而定,并非是固定利率换为浮动利率,也可以正好相反。他认为,未来LPR互换交易的操作会更加丰富,参与主体也将更加多元。


随着新LPR利率实施的推进,LPR利率交易日渐活跃。


8月20日,共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青岛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汇丰银行、星展银行、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华林证券等机构参与LPR利率互换交易。当日共达成利率互换合约交易20笔,名义本金共计29.8亿元,合约期限1年至3年不等。


8月21日,挂钩LPR的利率互换交易进一步活跃。当日共计成交17笔,名义本金合计18.6亿元。当日共有13家机构开展了LPR利率互换交易,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天风证券、西南证券。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LPR利率互换合约交易可对冲资产负债基差风险,加强自身利率风险管理能力,预计后续会有更多机构参与到LPR利率互换市场。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表示,将继续支持市场机构开展以LPR为基准的利率互换等产品交易,择机发布相应LPR利率互换曲线,便利市场参与者交易与估值。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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