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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0〕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机制,防控银行保险机构案件风险,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共计四个部分26条,分别为基本原则(4条)、预防重点领域金融违法犯罪(11条)、强化机构内控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6条)、依法严惩、加强对监管和联动协调(5条)。
一、四大原则
1、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坚持健全长效机制与短期重点惩治并重,管住人、看住钱、筑牢制度的防火墙。
3、坚持内部管控、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管三管齐下。
4、坚持金融监管部门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动协调,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监督惩处机制,形成防范打击合力。
二、11个重点领域
严防信贷业务领域、同业业务领域、资产处置领域、资产管理业务领域、信用卡业务领域、现金管理领域、保险业务领域、第三方合作领域、金融市场领域、洗钱和恐怖融资、信息科技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6大方向强化机构内控和自律机制建设
1、强化公司治理。
2、强化制度流程控制。
3、加强案件风险监测和排查。
4、严肃责任追究。
5、完善教育培训体系。
6、强化行业性约束惩戒。
四、5大方面强调依法惩戒、加强监管和联动协调
1、应完善案防管理体系。
2、加强检查与评估结果应用。
3、严格依法惩处和问责。
4、发挥联合惩戒警示作用,达到“惩戒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5、强化联动协调,形成防范打击合力,加大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积极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