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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沪深交易所开展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不到一周,多家企业快速响应,并成功推动公募短期公司债券正式落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试点通知下达后首单短期公司债——河南投资集团2020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5月25日成功发行。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和中信建投,发行总额5亿元,期限180天,票面利率1.79%,全场认购倍数为2.98,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此外,深市短期公司债——“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也正在发行过程中,计划发行规模为5亿,期限也为180天。据了解,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主承销商包括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和中信证券。
这只是当前公募短期公司债试点落地的一角。
自5月21日沪深交所发布《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在试点期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公司债券后,瞬间引发市场热议。
尽管当前有市场人士质疑其“发行门槛较高”,但其意义仍不容小觑。在不少业内人士眼中,该通知填补了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募“短融”产品的空白,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将增厚券商债券业务业绩。
试点落地
近年来,随着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市场对于短期流动性需求也越来越大。
从融资便利性和利息等方面综合考虑,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协会体系内的短融家族一直受到众多企业青睐。根据wind数据显示,2019年短期融资券(含超短融)合计发行3516只,发行金额高达3.63万亿元,而同期公司债发行规模仅为2.54万亿,其中私募债1.46万亿、一般公司债1.09万亿。
5月2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通知放开了短期公司债券,填补了交易所市场没有公募短期品种的空白。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由于对发行主体的要求相较于交易商协会门槛更高,有业内人士预测该产品对于市场的影响或有限。
根据《通知》要求,短期公司债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且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或最近一年末的速动比率大于1,而这对于部分处于重资产行业或现金流欠佳的主体构成限制。
以A股市场为例,根据东财Choice数据显示,非金融行业中,满足2017年-2019年平均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正值的企业合计3135家,满足2019年末速动比率大于1的企业则有2351家;整体来看满足条件的上市公司数量合计3443家,占非金融企业总比例为92%。
不过,具体到行业而言,则存在较大差距。根据安信证券数据统计,A股上市公司中,房地产、建筑装饰、农林牧渔分别有31.8%、18.5%、14.8%的主体不满足规定。
而值得一提的是,据安信证券数据显示,当前已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建筑装饰、综合、商业贸易行业占比较高,分别占39.7%、21.2%、11.3%。这些短期公司债主要以一年期为主。
此外,《通知》还强调,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与债券期限保持合理匹配,募集资金限于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于长期投资需求。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合理解释融资需求。补充流动资金的,需在申请文件中匡算流动资金缺口并提供依据。
“试点主体有限,形式意义更大。《通知》放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但更多为形式上的意义。交易所对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试点主体的要求相较于交易商协会对发行短融及超短融的主体要求要苛刻许多,短期内,企业发行公开短期债券仍会以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为主。”国金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团队指出。
券商或受益?
当下,公募短期公司债还处在起步阶段,难以判断后续发展,不过已有不少市场人士指出,或对券商业绩带来提振作用。
“因为公司债一直以来是投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业绩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此次,上交所推出短期公司债,预计将进一步放大公司债的规模,给券商提供更多样化的业务机会。短期公司债的放开,使券商切入到短期融资的业务领域,给与券商更多与银行中票短融业务竞争的机会,对券商业绩有较好的刺激作用。”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深圳一家中型券商固收行业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分走了交易商协会的一部分蛋糕,这确实会增厚券商的收入。”
不过,该固收人士对记者坦言,目前客户也并没有对该业务产生太大兴趣,“踊跃程度一般,之前私募短期公司债一直都是放开的,这次公募的门槛也不低,所以实际上没这么多。”
在该固收人士看来,公募短期公司债对券商的影响“更多是对存量业务的转换,分原有的蛋糕”。
华南地区另一家中型券商投行人士也表示:“我们觉得影响并不大,对投行特别是固收这一块来说肯定是多了个业务,但本身很多大券商就是银行间的参与者,只能说分流了一部分业务。本质上现在发债,好标的不赚钱,都是走量,盈利还得靠一些特殊产品,而且竞争太激烈,一个债十几个券商银行抢。”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银行间市场正在整治超短包销乱象,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没有配套机制出台的情况下,公募短期公司债的券商主承销商并不受自律公约限制,这一契机或为券商参与公募短期公司债创造更多竞争空间。
但上述投行人士提示称:“虽然存在这一可能,但发行人也应该考虑到交易所的信披要求更高。事实上现在交易所确实缺这个短期产品,就好像银行间有中票一样,交易所也需要补充产品线。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