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center12月24日晚间,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官网发布《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二)》,重拳规范交易所ABS业务。
证监会问答指出,前期开展的资产证券化项目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管理人(尤其是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风控意识淡薄,让渡管理责任、开展“通道”类业务,形成风险事件并造成了不良影响。
证监会重申券商、基金子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此外还表示,不得将不符合其合规风控要求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以各种方式推荐给其他证券经营机构,也不得为其他证券经营机构提供规避其合规、风控要求的“通道”服务。
同日,市场流传:“近期监管层已经窗口指导部分商业银行,暂停发行同业借款类ABS,同时对部分银行的银行理财资产转成交易所ABS(资产支持证券)产品也进行了限制。”虽然证监会的问答文件中并未提及券商、基金子公司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做“通道”发行ABS的情况,但还是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和讨论。
“同业借款类ABS和银行理财资产发行交易所ABS产品都在交易所发,一般是券商或基金子公司作为发行人。” 光大信托研究员袁吉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第一财经记者从多家银行资管部、同业部核实,但截至发稿,尚未有银行表示收到来自监管的相关窗口指导通知。
不过,一位接近银保监会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同业借款类ABS业务如不规范,难免给资金空转、脱实向虚和监管套利提供空间,有违回归本源的初衷。
对于银行ABS的“通道”玩法,有业内人士对记者“揭秘”:商业银行的企业客户如果想以自身债权发行资产支持产品,其中一个选择就是交易所市场发行ABS。尽管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帮助企业发行承销ABS产品,但是银行只要“雇”一个券商资管或基金子公司做通道,发行就能顺利进行。因此,交易所ABS庞大发行量背后的一个重要支撑就是商业银行企业客户发行的ABS。
而问题在于,部分银行把同业拆借款、贸易融资类资产等打包成交易所能够发行的ABS,拿到交易所发行,腾挪出的同业借款额度,又拿来继续给别的机构(主要是非银金融机构)同业借款,以此“突破”监管对于银行同业借款业务的限制。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在监管加速补短板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应该对如何兼顾合理回报与创新发展有所思考,尤其是对逐利倾向相较强烈的中小金融机构,忽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这个核心竞争力,进行无风险套利恐怕风险会越来越大。
对于24日市场流传的“对部分银行的银行理财资产转成交易所ABS产品也进行了限制”,第一财经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各家大型银行对于非标转标额度的需求程度并没有那么迫切。
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资管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该行没有非标转标发交易所ABS的资产品种,也未接到窗口指导。他称,如果非标存量比较大,有可能银行会通过交易所ABS的形式进行转标,“但今年以来,随着资管新规落地,很多银行都已经将非标业务停掉。随着非标到期,超额的部分应该都回来了,现在大行中基本没有需求和动力,自家银行的非标额度还有一堆。”
今年7月20日,央行发布《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指导意见》),指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除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还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但监管也要求,应当符合《指导意见》关于非标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
上述股份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说:“尽管央行给资管新规打了‘补丁’,但是由于非标涉及嵌套、合规等诸多问题,所以银行的非标额度都没有突破,现在行业的现状其实是缺资产,所以少有拿资产做ABS。”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监管部门正在对标准化产品和非标准化产品的标准进行界定,不同市场发行的资产的界定可能存在分歧。袁吉伟说,《资管新规》落地后,银行理财非标转标是整改的一部分,不过后续可能监管会有统一部署,避免银行理财业务在转标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
(信息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