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在京发布《2018年慈善信托发展报告》。中慈联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还做报告主体介绍,2018年,我国慈善信托行业发展态势整体良好,新设立的信托财产达11.01亿元,比2017年增长5.04亿元,同比增长84.42%;新设立慈善信托79单,同比增长75.56%。
报告主笔人、中航信托研发与产品创新部总经理袁田阐述了报告的详细内容。据介绍,慈善信托的发展还存在短期效应,多以特定任务导向为驱动,例如扶贫、救助等需要短期体现成效的公益项目。报告显示,2018年,短期(5年期及以下)、10年期和永久存续期限的慈善信托设立数量均有明显增长,而中长期(20年-50年期)慈善信托的设立数量增长稍缓。其中,短期慈善信托设立单数最多,有38单,占总数的48.10%。永久存续期限和10年期的慈善信托设立数量分别为19单和12单。20年-50年期的慈善信托只有3单,仅占总量的3.80%。
另外,区域发展尚不均衡。报告显示,2018年共有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报告显示,2018年共有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厅(局)进行过慈善信托备案。从慈善信托备案的财产规模看,浙江省备案的慈善信托财产8.69亿元,名列第一;广东省和北京市依次为第二、第三名,慈善信托的财产规模分别为1.11亿元和3266.26万元。此外,本年度山东、甘肃、青海、四川、陕西、江苏、江西、福建、河南、上海、重庆等地均继续开展慈善信托备案工作,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分别完成了首单慈善信托备案。山西省、贵州省、安徽省、海南 省曾在2017年进行过慈善信托备案,但2018年无慈善信托备案。概括说,慈善信托备案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及扶贫需求强烈的黄河、长江中上游省、市。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公司任受托人模式持续升温。2018年设立的慈善信托中,逾80%选择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10%选择信托公司与基金会作为共同受托人,7%由基金会作为单独受托人。袁田表示,目前多数的慈善信托仍采取由信托公司作为独立受托人或在共同受托人中担任主要受托人的业务模式。2016至2018年间,全国共有42家信托公司设立了慈善信托,占全国68家信托公司总数的61.8%。2018年,万向信托设立的慈善信托财产规模最大,为8.68亿元;五矿信托设立的慈善信托数量最多,有7单。截至目前,已有16家基金会成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或共同受托人。由基金会单独设立的慈善信托财产在2018年增长较快,达3650万元。
此次发布会由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宪明律师主持,中国慈善联合会执行秘书长彭建梅做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