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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为金融体系注入创新动力

发布时间:2019-01-09 来源: 浏览量:4057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承载着近40年厚重而丰富的历史,中国信托业也在2018年步入其发展历程中的“关键一年”。
      在规制监管环境持续强化规范、行业整体增长速度平稳回落、压降通道业务已成行业共识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推动经营转型、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的压力日益凸显,动力也日益增强,在组织运营的优化调整和业务创新方面也有不少亮点。
      2018年4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中信信托、兴业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华能贵诚信托、上海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成功获得首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信托公司类)资格,可开展相关业务。11月23日,粤财信托、建信信托、中航信托、外贸信托、英大信托、中融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成为第二批获得该承销商资格的信托公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有利于拓展信托公司的业务空间、提升服务能力,对其在银行间市场业务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在获得了非金融企业债券承销资质后,多家公司推出了各自的首单ABN业务。如,平安信托作为受托人和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发行了全国首单支持保障性住房CMBN产品;中信信托作为项目发起方、资产服务机构及投资人,在银行间市场以储架方式发行了首单ABN。
      近两年来,信托公司开始逐渐发力财富中心建设,以增强资金端竞争力。2018年,财富中心建设受到更多关注,已有布局的公司继续增设机构,如中航信托、陕国投信托等;先前未设机构的也开始探索并提速建设,如云南信托等。截至2018年11月,全行业财富中心数量已近350家,比2017年年末增加了近100家。有的信托公司在持续夯实财富中心的品牌,丰富财富业务的内涵,如上海信托;有的公司在集团公司平台上对财富业务进行重新架构整合,如平安信托。10月12日,平安银行宣布在集团支持下拟吸收合并平安信托旗下1200人财富管理团队,使得平安银行成为平安集团高净值客户的主要服务阵地。而平安信托未来将专注于私募投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在这两类业务领域中形成更具竞争力的比较优势。这一组织架构的调整不但对平安集团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有深远意义,对整个信托行业、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领域的市场格局也有较大影响。
      8月17日,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与金蝶国际共同发起设立的中信消费金融公司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共有24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准筹建或开业,其中约九成为银行主导的消费金融公司,这是业内首家“信托系”的消费金融公司。相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机构股东,信托公司有较大的制度优势,资金募集能力强,资产端也横跨三大市场,有消费场景资源的积累。因此,可以充分运用金融工具和信托牌照优势,帮助小微金融机构提高资产流动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终端服务商的融资渠道,以真正迎合消费者需要。据悉,中信消费金融目前已经形成了投资回报附消费权益、助贷、流贷、ABS、消费信托、消费众筹等业务模式。
       年度内信托公司另一业务亮点是慈善信托业务。自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实施后,慈善信托作为灵活高效的新型慈善方式正式面世。截止到2018年12月12日,全国已有123单慈善信托成功备案,财产总规模为16.76亿元。2018年新增备案的慈善信托共计56只,规模总计7.8亿元,27家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参与其中;下半年新增备案的慈善信托共35只,较上半年力度更大。由万向信托于2018年6月29日成立的“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慈善信托”管理财产规模达6亿元,是目前为止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相比于2017年,2018年全年备案成功的慈善信托不但数量更多、财产规模更大,参与主体也更加广泛,信托公司与各类慈善组织的合作也更加紧密。慈善信托的大力发展,不但丰富了信托公司的业务条线,也体现了信托业践行社会责任的不断深入。
      回顾过去,中国信托业自1979年正式恢复经营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发展的步伐,已走过近40年的改革与发展历程。近40年间,信托公司承担的增量改革、局部试验使命使得其功能定位不断调整,加上局部改革带来的综合配套制度不完善,机构、业务乃至行业发展经常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承担了巨大的发展成本。但客观上,信托行业也为中国转型经济中的金融体系注入了创新动力,提高了整体效率,同时发挥了宏观逆周期调控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的功能和作用。
      展望2019年,各家信托公司将继续在私募投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受托服务等业务领域探索适合自身条件和特征的转型发展的方向和路径。而信托行业作为一个整体,站在行业发展40周年承前启后的关键历史节点,必须重新审视和思考其成长进程中的深刻历史教训和宝贵发展经验,明确其在现代金融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夯实和完善行业发展的法律基础和监管体制,不断提升信托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不断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中国的法律环境、市场环境、人文历史环境下,以创造性的理念、思路和方法,继续践行一条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信托业发展之路,在优化我国现代金融体系和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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