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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措施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

发布时间:2019-12-30 来源: 浏览量:4230

近日,我市出台推进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厦门股交中心”)建设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相关通知,明确支持厦门股交中心建设“台资板”和“创新板”等特色板块,探索成为台资企业赴大陆上市、台海资本对接的有效通道,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获得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为创业板和科创板市场孵化培育企业。

本次通知提出了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快发展的七条措施,包括推进特色板块建设、推动企业股改挂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登记托管服务、支持中介机构开展服务、建设挂牌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与其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等,旨在加快推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推动企业股改挂牌

在资金扶持方面,厦门股交中心每年新增股改并挂牌的在厦注册企业不低于80家的,我市每年给予其奖励1600万元;实际完成情况低于绩效指标的70%的,不予奖励。

对在厦门股交中心股改挂牌并交易的在厦注册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在厦门股交中心发行可转债的在厦注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孵化培育企业

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3年期间,厦门股交中心实现培育上市企业2家及以上、上市后备企业5家及以上的目标的,可根据其实际培育企业数量,分别按每家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推进特色板块建设

对于厦门股交中心每年新增展示的台资企业和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科创型企业合计不低于800家的,我市每年给予其奖励800万元;实际完成情况低于绩效指标的70%的,不予奖励。

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定位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塔基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是促进创新创业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

根据本次通知,我市将着力将厦门股交中心打造成为省内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和以股权融资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培育孵化、改制辅导、展示挂牌、登记托管、融资转让、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管理培训、路演宣传等一揽子服务,有效促进中小微企业构建完整的融资链、服务链、价值链。

推进“台资板”和“创新板”建设

本次通知明确,我市支持厦门股交中心设立“台资板”,更好地为台资企业提供服务。依托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厦门自贸片区的创新政策优势发展跨境金融,加强与台湾资本市场的合作,探索成为台资企业赴大陆上市、台海资本对接的有效通道。

同时,我市还支持厦门股交中心设立“创新板”,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获得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创业板和科创板市场孵化培育企业。

对于厦门股交中心每年新增展示的台资企业和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科创型企业合计不低于800家的,我市每年给予其奖励800万元;实际完成情况低于绩效指标的70%的,不予奖励。

推动更多本土企业股改挂牌

通知还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进入厦门股交中心股改挂牌,协调解决企业在股份改制、挂牌申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厦门股交中心应制订具体标准,对不同资质的挂牌企业实施分层管理,按不同层级实施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做好企业的挂牌前审核和挂牌后管理,并探索建立内部转板机制,切实提升挂牌企业质量。

在资金扶持方面,厦门股交中心每年新增股改并挂牌的在厦注册企业不低于80家的,我市每年给予其奖励1600万元;实际完成情况低于绩效指标的70%的,不予奖励。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厦门股交中心为挂牌企业符合规定的股票、可转债非公开发行、转让提供服务。支持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为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优先提供授信、担保,开展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信贷服务。引导私募股权基金、证券资金、保险资金、信托资金、产业基金等各类资本进场投资挂牌企业。厦门股交中心要加强发行融资和交易转让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股权融资服务能力。

其中,对在厦门股交中心股改挂牌并交易的在厦注册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在厦门股交中心发行可转债的在厦注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加强与其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加强厦门股交中心与证券期货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合作对接,实现联动发展。支持厦门股交中心申请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推荐业务试点,支持其培育上市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推动挂牌企业在符合条件时转板至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或新三板。

据悉,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3年期间,厦门股交中心实现培育上市企业2家及以上、上市后备企业5家及以上的目标的,可根据其实际培育企业数量,分别按每家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厦门股交中心

厦门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厦门股交中心于2013年11月28日经市政府批准设立,是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福建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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