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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子公司渐行渐近 信托通道业务承压

发布时间:2018-10-25 来源: 浏览量:4112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作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简称“理财新规”)的配套制度,征求意见稿在投资范围、销售起点、代销机构、产品创设、合作机构等方面较于理财新规均有所放松。
      业内人士表示,从理财子公司被赋予的多项制度利好来看,它的出现可能给资管行业的竞争带来变局。与银行联系较为密切的信托公司,未来通道业务或出现大幅萎缩,但在财富管理等业务方面,信托公司或将迎来新的合作机遇。
      通道业务或大幅萎缩
      “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对信托公司影响很大,通道业务将大幅萎缩。”华北某信托从业人员赵明(化名)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而理财新规规定,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也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赵明表示,征求意见稿对理财产品投资非标资产的标准有所放松,未来银行对通道的需求也将随之减少。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非标投资限额的放松对于非标业务较好、但受制于银行总资产4%规模限制的股份行和城商行相对利好,未来非标市场可能会迎来扩容,信托公司可享非标扩容之利。不过,受制于资管新规穿透式监管要求,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信托时,或难满足投资者人数及门槛的穿透审核要求,还需要有相应的政策对接。
      此外,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认为,现阶段信托多以长期业务为主,短期业务较少。未来,银行理财的产品路线将从短期的现金管理和稳定的固定收益产品向中长期产品拓展,加之理财子公司背靠银行,渠道和资金获取能力有较强优势,因此二者在产品端会有一定竞争。
      财富业务料迎合作新机遇
      理财子公司的出现对信托公司而言不仅仅意味着竞争,也会为信托公司提供更多合作机会。
      分析人士指出,征求意见稿对理财产品的代销渠道有所放松,理财子公司不仅可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如果信托公司财富中心可以拿到银行理财的代销资格,也会丰富产品线,满足客户的多种配置需求。
      袁吉伟表示,理财子公司和信托还可以在某些方面建立深度合作,比如利用信托制度优势研发创新产品,或者与理财子公司共同发力长期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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