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发布后,如何从制度层面加强每个人乃至每家机构的自律精神?如何做好净值化管理?如何做到遵守契约、恪守承诺、谨慎履责?这必然需要一个过程以及一片土壤,更需要一种情怀。
有种看法认为,金融跟情怀似乎毫无关联,但我坚信,唯有有情怀的人才能把事情做得更精彩。
工匠精神
有人说,未来的资管行业属于手艺人。金融业中人应该相信这句话。为何这么讲?因为资管新规提出了一个足以重塑整个资管行业的词语——“净值化管理”。然而,如何科学地做好净值化管理足以让诸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开展非标业务的金融机构无从下手,更遑论把净值化管理做好。
从目前情况看,证券投资等标准化金融资产的估值模式相对成熟,而非标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面临较大的挑战。目前国内外可借鉴的成熟经验相对较少。根据资管新规的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非标产品的估值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但是一旦风险暴露,就很难真实反映资产状况,在净值披露不准确的前提下,谈何打破刚兑?谈何回归本源?所以,未来金融从业者需要的是一种工匠精神,即钻研如何将净值化管理做好。未来,金融机构至少需要从两方面进行调整。
第一,金融机构的本质是经营风险和对风险进行定价,风险管理能力是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因此,净值化管理的前提是风险管理文化的转化和提升。现有银行业机构必须从传统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文化转向全面管理文化。目前,资管产品的风险审查以信用风险审查为主,未来资管的风控体系应该是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的立体式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未来资管产品的风险绝不是孤立和单一的,而是系统和立体的。因此,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应当引入风险度量模型、对冲工具等多种手段,对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暂时没条件的金融机构也必须尽快加强同相关机构的合作与协调。
第二,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在不断创新中发展、进步的。但是创新本身即是一种反叛性实验,实验过程必然会经历周折与反复、错误的修正,直至最终走向成功。金融行业发展创新也同理使然,其中,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整个行业当前出现“重拓展、轻管理”的现象。因此,未来资管行业必须在运营体系方面加大投入,因为,资管新规对净值型产品的估值、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该类产品的投资交易、组合管理则需要系统提供全流程的支持。相比基金公司的信息系统而言,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相关系统建设就显得滞后很多。因此,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全新的运营体系,再造信息科技系统;另一方面,为满足运营要求,需要引进熟悉资管产品估值、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税务等方面的专业运营人才。
金融业原本就应是一群工匠者的天下,这也是为什么会成就一个个华尔街传奇的根本原因。
契约精神
所谓契约精神,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中华文明向来注重契约精神,我们有曾子杀猪、立木为信的典故流传至今,引导我们要诚实地理解契约精神。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个社会越来越需要一种雷打不动、风吹不倒、雨淋不垮、誓死捍卫约定的契约精神。
金融从业者如何理解这种契约精神?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早在2013年为《论信托》一书所撰写的“序”篇中,已经给出了答案:“信托是契约式的,它是双方甚至多方经过通盘考虑、深思熟虑之后所做出的决定,一旦达成信托协议就要严格履行,每条规定应该有落实,不能反悔。为此,双方信守协议是信托关系的关键。信托的不可逆性就好比一条不能倒流的河,即使是口头约定,也得忠实地执行直到结束。”的确如此,金融从业者的契约精神就是恪守承诺。譬如美国的《谨慎投资人法》、英国的《受托人投资法》其实都要求受托人要遵守契约、恪守承诺、谨慎履责。这应是做人做事永远的标准和信诺。
再来学习和研究资管新规。资管新规第二条讲,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资管新规第十二条讲,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资产管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我们把这两条规定简单地联系起来研究,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如果金融从业者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恪守契约内容,谨慎履行契约精神,就很难真正履行好代人理财的职责,也很难真实有效地履行好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现代金融业的发展最需要的还是契约精神。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有人拥有超脱契约的特权,这是一道难能可贵的“紧箍咒”。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