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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两天,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正式印发了《佛山市住房租赁发展规划(2017—2020年)》(佛府办函〔2018〕936号)。根据该《规划》,到2020年佛山五区将新增租赁住房不少于10万套,新建租赁住房实行全装修交付。《规划》还在房屋来源、后期消防管理、运营管理提出了指导性要求。
增新!2020年实现新增租赁住房10万套
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近期发布的《佛山市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册(三)》中,提到了此次新增10万套房源的五区布局情况。
其中,禅城区拟新增25000套,南海、顺德两区计划各增29500套,三水、高明计划各增加8000套。
为实现这一目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方式,是筹集租赁房源的重要途径,另外还有一些其它渠道。
筹集租赁房源7大渠道
1、招拍挂土地设定条件配件人才住房或自持;
2、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3、“三旧”改造;
4、商业、商务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
5、城中村改造;
6、专业租赁机构新增项目;
7、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项目。
租赁住房产品以中小户型为主
1、户型标准
以90㎡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
整体项目各类户型每套平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
2、共享配套建设
配建租赁住房共享小区配套设施,配建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间不得进行分割性、限制性边界围护。
3、实行全装修交付
促进租赁住房供给的5项举措
1、按佛山市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总套数的20%建设租赁住房。
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建设的配建租赁住房占租赁住房总套数的25%。
2、推进自持租赁住房或自持商务公寓用地试点出让工作。
3、优化地价评估体系,合理控制土地出让价格。
4、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5、通过法定公开平台进行透明化招标的方式,将国有企业闲置、低效的商业用房改造成租赁住房。
强管!消防明确、激励租赁备案
除了要新增住房供应,盘活存量,对于出租房的消防管理,佛山同步给出了参考标准。并且正在研究制定出台“商改租”等政策,建立快速审批通道。
制定租赁住房改造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
1、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防水排污功能完好有效;
2、不得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3、不得加建卫生间、厨房;
4、允许现有成套住房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小单位对外出租;
5、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佛山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住房标准;
6、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7、制定出台改造租赁住房的消防验收规范,在住宅标准上强化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主机控制室的要求。
设立房屋租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除了消防监管之外,规范房屋租赁的市场化管理也是后期需要突破的重点。
1、信息共享互联。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住房租赁发展深度融合,打造住房租赁“服务+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
2、信用评价制度。简历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行“红名单”、“黑名单”分类管理和公式制度,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对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股权投资等。
4、明确职责分工。
租赁住房或按4%征收房产税
在税收方面,《规划》建议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就各类租赁住房(含商业、办公属性的酒店式公寓等)按4%的比例征收房产税。
佛山拟出台4份租赁住房新政
12月10日,从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了解到,《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土地供应管理实施办法》《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审批与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佛山市关于推进村级工业园连片改造提升配建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佛山市城中村存量房源规模化租赁管理试行办法》等四份文件正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12月14日前反馈意见。
分别涉及到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村级工业园改造配建租赁住房、城中村存量房源规模化租赁等多方面。
从佛山此次政策的发布速度和密度来看,坚持发展租赁住房的信心很足,准备也非常充分。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城中村存量盘活、工业园改造配建租赁住房等都一次性和盘托出,力求完成10万套租赁住房的短期目标。
政策只是其中一部分,但是在这些政策内容中能够看到一个城市发展租赁市场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于其它城市而言也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规划》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住有所居的需求。
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使住房租赁成为与住房销售并重的住房市场支柱。
来源:公寓次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