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制定的《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这是信托业内首次推出的规范信托公司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的具体办法,也是协会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举措。
《指引》共十章(六十四条)。分别为总则、尽职调查与审批管理、产品营销与信托设立、运营管理、合同规范、终止清算、信息披露、业务创新、自律管理及附则。
《指引》制定遵循四项原则。第一,体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第二,以现有规则为主,辅以个别创新规则;第三,注重普遍适用性;第四,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
《指引》主要依据“一法两规”及其他信托业监管规定,参考了其他类型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定,并广泛借鉴了国际上信托法及信托业法规的有关规定。
《指引》制定工作自2015年7月开始。在原中国银监会信托部指导下,邀请监管部门专家、信托公司专家及业内法律专家参与,通过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反复论证修改,期间充分听取司法、仲裁部门的意见,广泛征求并采纳会员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精神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指引》。《指引》已经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指引》作为引导信托公司经营行为的行业自律规则,是对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信托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益补充。
《指引》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明确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要求,促进信托公司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