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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0-08-04 来源: 浏览量:5579

一、政策简介

2018年11月,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以“政府主导、国企主办、政策化运行”为原则,由财政全额出资设立应急还贷资金,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应急资金管理人,为资金周转临时困难的企业、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提供应急还贷服务,切实化解企业融资难题。

 

二、操作指南
    (一基本情况

     1、面向客户:工商登记在厦门市内的所有企业、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

     2、准入条件:申请人因短期资金需求拟申请应急还贷资金用于偿还合作贷款机构的借款的,只需贷款机构同意续贷均可申请。

     3、审批时效:管理人(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到申请资料后,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4、费用:免收服务费

(二操作流程

     1、申请人向贷款机构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向贷款机构索取,或管理人官网、微信公众号下载);

      提示:申请表中应明确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资金需求情况、申请人经营主体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应急资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保证意见。

       2)申请人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资料;

       3)拟还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复印件等;

       4)拟还贷款转账支付凭证

      2、贷款机构同意续贷后向管理人递交材料

     提示:贷款机构需在《申请表》中“贷款银行承诺处”填写意见并盖章。

     3、管理人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4、管理人与申请人签订合同

     5、贷款机构向管理人出具《转款通知函》

     6、管理人向申请人发放应急还贷资金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同一年度在同一贷款机构办理还贷服务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次。

2、应急还贷原则上单笔金额最高不超过2亿元,且使用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申请人请提前办理贷款机构续贷手续并取得续贷承诺。

4、以下四种情况申请人须向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及申请人经营主体所属区政府申请三方联审,联审通过后方可申请应急还贷服务:

1)应急申请单笔金额超过2亿元。

2)应急资金使用时间预计超过15个工作日。

3)申请人同一年度在同一银行办理应急还贷服务累计超过2次。

4)全市重点企业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对应急还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联系方式

贷款机构:请与各贷款机构管户客户经理联系

管理人:陈经理 0592-5126005 、洪经理0592-5120025

 

三、申请表下载

您可进入官网首页,进入“业务中心”中的“表格下载”中查看。

 

四、最新政策

您可长按以下二维码图片,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查看最新政策:


(一厦金管〔2019〕91号 《关于修订印发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厦金管〔2020〕19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应急还贷服务机制积极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三厦金管〔2020〕55号 《关于扩大应急还贷服务对象积极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五、数据快报

     7月,应急发放笔数14笔,金额3.13亿元,过桥企业家数14户。自2018年10月设立应急还贷服务以来,截止2020年7月31日,合作金融机构达18家,累计发放376笔,金额合计153.51亿元,过桥企业家数250户,其中服务民营企业249户,中小微企业22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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