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发布

发布时间:2017-09-25 来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浏览量:5655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创新创业,20179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布了《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

返回列表
下一篇:证监会修订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