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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创新创业,2017年9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布了《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