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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2018年,信托行业30%的增速是否可持续?强监管时代,信托行业如何行稳致远?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他认为,信托业刚性转型期正式拉开序幕,2018年,信托公司多年冲规模的盛筵将彻底散去,相对增速、绝对规模双降几成定局,20万亿元或面临重压。
记者:2017年年末,大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55号文等都在业内引发很多关注,这些对信托业务会带来怎样影响?
邢成:简单而言,即业务边界趋于模糊,行业分割有望打破。目前,信托公司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固有业务以及信托业务,信托业务作为主业,主要包括私募性质的非标业务和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标准化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轻资本的中间业务拓展存在瓶颈。在大资管和混业经营的背景下,预计2018年银行、保险、信托、基金、券商的业务边界将进一步弱化,行业分割有望打破。具体对于信托业而言,承销业务的拓展需要在监管合规、资源整合、金融市场预期判断多方面深耕细作,尽早完成人才培养、制度准备和客户的积累。
记者:行业转型时期,过去的粗放经营难以为继,您如何判断今年的行业态势?
邢成: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定了总基调,即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关期。信托作为金融业中的主要组成部分,自然肩负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谋求自身业务的转型。
规模增速将有所回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55号文),对银信类业务定义及银信通道业务定义进行了明确,并对银信类业务中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的行为进行规范。信托业监管政策也必然向此倾斜,“去通道,服务实体”行业发展要求将会进一步深化。预计信托业资产规模增速将明显回落,绝对规模可能首现下降,甚至有可能跌破22万亿元大关。
行业竞争有所加剧。2017年的行业监管政策约束了通道业务、资金池业务等信托公司传统业务,非标准化业务也受到一定影响;在外部环境方面,伴随实体经济去杠杆化、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逐步完善,信托公司先前通过简单、初级的产品设计难以寻找到市场,行业内围绕客户的竞争日益加剧。预计2018年,伴随行业分割的打破,银行、证券、保险对信托业的冲击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市场细分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要做到业务的转型就要明确市场定位,利用自身的禀赋优势对客户进行再度细分,对投资领域再度细分,并且在细分领域深耕细作,高效对接资金供需双方,包括PPP项目、慈善信托、股权投资、消费信托等领域将有可能成为信托公司产品创新的重要发力点。
模式基金化、产品标准化、收益净值化、交易流通化将成目标模式。私募性质的非标准化业务和单一资金信托为代表的通道业务曾帮助信托公司快速拓展业务规模,但这两类传统业务要么流动性差,要么无法紧密对接实体,亟待转型。2017年,伴随着资产支持票据新规的落实、信托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出台,信托公司产品模式的基金化、标准化、净值化、流通化已成必然。首先,资管新政为使金融产品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价值并披露风险,防止产品层层嵌套,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此举同时有利于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预计2018年,随着新规的落实,新的收益核算办法相关细则将会出台,收益净值化也将成为发展趋势。其次,基金化是净值化的前提,标准化是流通化的基础。资管新政对信托公司设计标准化产品持支持态度。预计2018年,信托公司将更加关注产品标准化进程,增强流动性,实现业务发展上的可持续。经营模式基金化、产品设计标准化将成为重要发展方向。最后,流通化是标准化的最终落脚点,也是释放风险、化解刚性兑付的关键。信托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产品交易流通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预计2018年,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立足已有信托登记平台,除了使其具备登记、备案、监管的职能外,交易流通职能也将是其发展方向,信托产品将进一步展现交易流通化趋势。
记者:信托业务不断深化创新,也需政策配套同步,对此,您有何建议?
邢成:业务创新不断深化,配套政策亟待同步。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培育新增长动能放在“三去一降一补”之前,并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重要论断: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信托公司业务创新的方向更加清晰,预计2018年,信托公司会进一步利用牌照优势,参与到先进制造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中高端消费、绿色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领域,并加快家族信托产品创新,满足财富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信托公司的业务创新需要配套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例如,我国财富传承市场潜力巨大,但其涉及到法律、税务和家庭关系等复杂的系统安排。因此,家族信托细分市场在市场工具、配套法律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另外,信托公司开展业务涉及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共享经济等全新领域时,也需要不同监管部门的协调或联合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