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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我司拟对持有的龙岩市恒宝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公告债权清单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基准日:2017年12月20日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欠息余额 |
保证人 |
抵押物 |
1 |
龙岩市恒宝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6,997,857.65 |
3,438,372.54 |
龙岩市恒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恒宝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熊元芳、方美珍、黄爱思、许广明、黄木生、陈丽华。 |
龙岩市恒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位于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5号凤凰花园地下商场。 |
2 |
龙岩市恒宝大酒店有限公司 |
27,458,817.91 |
10,415,346.31 |
福建恒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恒宝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龙岩航吉纺织有限公司、黄木生、陈丽华、郭洁、钟栋光、刘挺海、许广明、黄爱思、方美珍、潘峰、李淑辉、潘为国、何宝珠 |
福建恒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位于连城县新泉镇新泉村、北村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 |
3 |
龙岩市宏远贸易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5,892,266.85 |
龙岩市恒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恒宝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龙岩航吉纺织有限公司、黄木生、陈丽华、许广明、黄爱思、方美珍、潘峰、李淑辉、潘为国、何宝珠、朱裕萍、刘桂芹、陈岳华、洪跃兴 |
龙岩市恒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新罗区南城双泉路78号(恒宝豪庭)8#、9#、78#、79#、80#、81#、82#店面7间(其中78#、79#、80#、81#店面已处置但未分配);新罗区东城龙川东路恒宝花园A.B-3#、A.B-5#、C-25#店面3间。 |
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最终以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为准。
欢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前来洽谈咨询。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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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