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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市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批准,修订后的《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五份文件正式发布,同时新出台《产业引导基金参股产业子基金设立及运营管理操作指引》。新制度体系借鉴上海、深圳等先进城市的做法,结合我市产业引导基金运作两年多以来的实践经验,主要围绕加强风险管控、提升投厦进度要求、明确投厦计算口径、完善激励机制、突出竞争性评审原则、健全基金方案变更审批程序六大方面,强化规范管理、增强基金招商功能,进一步发挥基金服务于产业的基础性作用。
主要修订及新增条款包括:一是锁定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关键人士,保证基金运作的稳定性;二是明确子基金需在厦开设基金托管账户和资金募集账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引入竞争性评审规则,突出扶优扶强的原则;四是采取“固定投厦金额+灵活放大计算”方式,激励子基金引入外地优质项目;五、实行收益让渡与投厦比例挂钩,鼓励子基金加大对厦投资。
我市产业引导基金运作两年多来,在规范健全的制度体系支撑下,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共设立了14支产业子基金,总规模163.6亿元,其中产业引导基金承诺出资23.7亿元,预计可撬动近6倍的社会资本,投资领域覆盖软件信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等多个重点产业。目前已有8支子基金进入投资运作,投厦金额达44.8亿元,是产业引导基金已实际出资的5.2倍。2016年当年度,产业引导基金的参股子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及关联管理公司对厦门税收贡献达2.32亿元,投厦项目税收贡献超过4.5亿元,合计税收贡献超过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