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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补充完善了应急还贷政策,将应急还贷服务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扩大服务对象
将《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的服务对象予以扩大,应急还贷服务对象由“工商登记在厦门,因经营发展需要,有临时资金周转需求的企业”扩大至“工商登记在厦门市,因经营发展需要,有临时资金周转需求的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二、限制业务品种将《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进一步完善应急还贷服务机制积极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厦金管〔2020〕19号)中所涉“贷款”的范围予以相应限制,即“在保证资金封闭运作并能及时归还应急还贷资金的前提下,合作机构的所有信贷产品(不含消费类产品)。”
以上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自应急还贷服务运营以来,我市目前已累计为我市超200家企业提供应急还贷资金超140亿元。厦门市担保作为应急资金管理机构,将继续加强政策宣贯、扩大扶持范围、完善政策配套服务机制,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