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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我司拟对持有的两笔福建省麒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暂计至2022年03月01日,债权合计约人民币289,123,056.42元,其中债权本金221,405,000.00元,利息罚息等合计66,931,066.92元,仲裁费786,989.50元。
公告清单如下: 基准日2022年3月1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借款人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债权总额 |
本金 |
利息、罚息等合计 |
仲裁费用 |
|
1 |
福建省麒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鑫杭(厦门)置业有限公司、陈丽艳、陈诗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质押担保:鑫杭(厦门)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
174,937,819.67 |
125,000,000.00 |
49,457,916.67 |
479,903.00 |
|
2 |
福建省麒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鑫杭(厦门)置业有限公司、陈丽艳、陈诗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抵押担保:鑫杭(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2012P02”地块万华金融中心部分在建工程及其分摊土地为提供抵押担保(第二顺位) |
114,185,236.75 |
96,405,000.00 |
17,473,150.25 |
307,086.50 |
|
合计 |
289,123,056.42 |
221,405,000.00 |
66,931,066.92 |
786,989.50 |
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最终以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为准。
欢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前来洽谈咨询。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业务联系电话:0592-3589913,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592-3502351,联系人:田女士
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