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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我市产业引导基金跻身全国四强

发布时间:2016-06-21 来源:厦门日报 浏览量:6290

(刊发于2016年6月21日《厦门日报》A11版,头版导读)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林露虹)由国内知名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综合服务机构清科集团举办的“第十届中国有限合伙人峰会”日前在京举行,会上公布了“2015年中国政府引导基金20强”榜单,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继去年获得全国第七名之后,今年更上层楼,获全国第四名。位列前五政府引导基金分别为: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山东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近年来,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政策的持续推动下,政府引导基金成为集聚创新要素的重要力量。相关资料显示,尤其是2015年以来,中国政府引导基金呈井喷式增长,从2015年初设立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再到600亿规模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越来越重视引导基金在推动创业创新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经济新常态下,2015年,我国政府引导基金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

2014年12月,厦门市政府决定设立百亿规模的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预计将撬动200亿元-300亿元的社会资本,投向我市拟重点打造的千亿产业链(群),做大做强我市现有的龙头企业;引入具有核心竞争力以及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企业,弥补我市产业的薄弱环节;培育产业规模较小,尚处于涵养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优质股权投资机构、产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厦门汇聚,形成基金行业的聚集,培植我市的优质税源。

据悉,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政府只负责“两端”,即在前端负责审定总体投资方案,在后端把握投资方向,对基金的运行管理,政府不干预,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行。产业引导基金设立理事会则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设立独立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投资方案进行独立评审。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及发改委,金圆集团下属的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经理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并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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