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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3日对媒体透露,《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完善城市停车场用地配套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近日出台,提出完善城市停车场用地配套政策的14条措施,以努力保障城市停车场建设的用地需求。
据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机动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的城市共24个,其中,广东占了4个,分别是深圳、东莞、广州、佛山。目前,广东汽车保有量仍不断提升,停车位缺口不断加大。
在用地保障方面,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全省各地在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统筹考虑城市停车场的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扩大城市停车场用地供给,优先保障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城市停车场用地,积极做好停车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该通知要求,在分配新增用地指标时,要充分考虑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城市停车场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此外,努力降低投资人取得停车场土地的初始成本。各地可根据地区停车场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停车场项目的供地方式、供应年限等。
为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三旧”改造项目中,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应增加公共停车设施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人负责人表示,停车场用地、规划、建设、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多部门共同发力,才能更好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来源:中新网